为了进一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,广东省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系统于6月15日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会议,要求实施“禁药械采购回扣、禁物资供应回扣、禁外泄统方信息、禁涉利礼金红包、禁开单提成获利”的“五条禁令”。凡违反“五条禁令”,曾收受过各种各样的回扣、红包、好处费的人员,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主动上缴至指定的廉政账户,凡是在此日前上缴的,可免予处罚或既往不咎。否则,违反禁令的当事人将一律解除聘用合同,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如果所在单位存在隐瞒、包庇的,直接免除党政一把手和直接责任人的职务,涉嫌犯罪的也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